在元宇宙领域,某虚拟现实公司以DAO(去中心化自治组织)形式在美国怀俄明州注册,通过智能合约管理用户创造的数字资产。这种创新虽符合第18条关于网络虚拟财产出资的规定,却因未明确知识产权归属,引发多起内容剽窃诉讼,最终被法院判决解散。
法律风险呈现跨界特征。某AI绘画平台在注册时,将算法模型登记为商业秘密,却因未在经营范围中明确"人工智能生成内容"类别,被认定超范围经营;另一家区块链企业因未在章程中规定token发行上限,触发证券法监管,面临500万元罚款。
监管正在积极应对创新。2025年北京互联网法院设立"元宇宙法庭",专门审理虚拟财产纠纷;深圳前海推出"沙盒监管"制度,允许新型企业在限定范围内测试商业模式。这些举措为企业创新提供了安全空间,推动新型企业形态注册量同比增长87%。